遏制儿童类微短剧“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倾向!广电总局发布管理提示
| 2026-01-13 11:00 来源:首都教育 责任编辑:付丽宁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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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要求遏制“成人化”倾向,纠偏“工具化”倾向,抵制“娱乐化”倾向。
提示称,近一阶段,以“萌娃”“亲子”为标签的儿童类微短剧数量有所增加,在丰富微短剧题材类型、创新叙事风格模式、展现当代家庭关系的同时,也一定程度出现“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等创作倾向。 提示要求,儿童类微短剧不得为制造戏剧冲突或以穿越重生为由,刻意塑造腹黑、心机等儿童形象,宣扬以恶制恶、权谋算计等观念。严禁以儿童身份演绎“霸道总裁”、参与“校园霸凌”、展现“挑动对立”等成人化剧情。 提示要求,儿童类微短剧不得以造星为名进行“啃小”式商业炒作,宣扬成名要趁早、颜值即正义,诱导家庭支付高额培训费、包装费。不得安排儿童演员超负荷拍摄和出演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惊悚、情感纠葛等戏份。坚决杜绝把儿童当成满足成年人一夜暴富幻想、情绪代偿或流量收割的“工具人”。 提示要求,儿童类微短剧避免以搞笑娱乐之名,制作缺乏基本逻辑、脱离儿童认知的庸俗低俗内容。杜绝假借艺术想象之名,宣扬功利化成长理念。
图/短视频账号截图 遏制“成人化”倾向 近日有媒体调查指出,多个视频平台上流行的儿童动画短剧中,暗含软色情擦边球与低俗语言等问题。更值得关注的是,部分剧情还存在宣扬校园霸凌、传递暗黑价值观、渲染恐怖倾向等内容,对青少年观众产生不良影响。 尽管多数平台设置了“青少年模式”,但一些家长反映,因为界面内容太单调,对少年儿童的吸引力有限。令人担忧的是,即便启用该模式,部分动画短剧仍借助“类儿童内容”标签进入算法推荐池。 广西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系副教授周英指出,一些短剧团队本来就以“沉迷机制”为导向设计内容,节奏快、反转多,依赖悬念与连载制造持续刺激,“这种快感结构容易诱发心理依赖,孩子若接触此类内容,往往停不下来,极易陷入被动接受、缺乏思辨的沉浸状态。” 要刹住这股歪风,当务之急是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发现、预警、监督、举报和治理机制,让“有毒”的短剧“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同时,应不断更新和完善监管细则,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从源头遏制此类乱象滋生。
图片作者/蒋立冬 纠偏“工具化”倾向 影视行业需要小演员,经典影视作品中的小戏骨,是几代人的共同记忆。但要看到,影视行业塔尖资源稀缺,注定了这仍是一个“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选择。业内人士坦言,培养一名童星,其成功率堪比培养奥运冠军。盲目、无序地跟风“造星”热潮,将使家庭沦为被收割的“韭菜”,不仅损失金钱,也会赔了童年。 儿童“造星”产业链之所以蔓延,背后是家长的焦虑、行业的信息差与监管滞后等问题相互交织。一些家长误以为影视行业“收入高、来钱快”,以侥幸心理投入其中,认为一旦成功,便可获得高额回报。而直播间、短视频等渠道的“引流轰炸”,更营造“门槛降低、人人可及”的假象。 “望子成星”又恰好成为个别不法机构的“原料”。他们的目标是收割家长的钱包,从线上直播间的“红牌选拔”到线下商场的“星探偶遇”,从几百块的模卡拍摄到几万块的“包装套餐”,套路层层递进。有的家长以为只是花点小钱“先试试”,没想到在糖衣炮弹下不断投入“带资进组”,等意识到被骗,才发现合同条款不对等,花了冤枉钱、维权无门。 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提示旨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防止因创作不当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治理这一乱象,监管部门应当尽快出台儿童演艺行业的专项规范,明确机构资质、合同标准、工作时间、权益保障等内容。无论如何,儿童不应成为成人娱乐工业与流量博弈中的“道具”。遏制儿童类微短剧成人化,守住孩子们的童真底线。 抵制“娱乐化”倾向 管理提示既强调堵住“歪路”,也引导疏通“正道”。儿童世界有其独特的逻辑、情感与梦想,管理提示要求平台和创作者必须“扎根儿童生活,尊重成长规律”,鼓励其创作“贴近现实、寓教于乐”“生动展现新时代少年儿童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优秀作品。 这意味着,儿童类微短剧要有对童年的敬畏,能以儿童的视角观察世界,用童真的语言讲述故事,在生动有趣的情节中厚植爱国情怀、激发儿童的求知欲与创造力。平台也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把审核关口,让符合规范、优质用心的作品获得更多展示机会。 守护孩子的童年,就是守护社会的未来。坚持为儿童构建高质量内容生态,涤清“成人化”的迷雾,摒弃“工具化”的利用,提升“娱乐化”的格调,我们方能在这方小小的屏幕上,为下一代撑起一片健康、明媚、充满无限可能的数字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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