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大学城频道 > 教育频道 > 头条资讯 > 正文

教育部等六部门:完善高校教师评价改革

2025-11-07 16:38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付丽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 记者11月5日从教育部获悉,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高校教师评价改革,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引导支持力度,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导向,科学确定评价指标,科学设置考核周期,客观评估个人与团队贡献,强化激励创新、审慎包容的评价导向。

指导意见提出,加强青年教师科研项目完成质量和成果应用评价,改变简单以量化指标评价科研水平,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推进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坚持科研自立自强,鼓励青年教师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发表论著。合理设置高校评价标准,不把人才称号作为高校评价指标,淡化论文和奖项数量指标,避免层层分解为青年教师考核评价指标。

在优化教育教学评价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强化青年教师教书育人责任感,注重教学业绩在聘期考核、职称评聘、绩效分配及评奖评优中的运用,加大课程建设、教材编写、教学改革等成果在教师评价中的权重,促进青年教师将最新科研成果融入教学。

指导意见还提出,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扩大高校薪酬分配自主权,支持探索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分配方式,鼓励采取多种办法提高青年教师待遇。减轻非教学科研负担,减少安排青年教师从事一般行政事务性工作。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大学城酷图
相关评论
专题推荐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