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校园食品安全!福建五部门最新发布
2025-02-13 15:00 来源:福建教育微言 责任编辑:付丽宁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近日,福建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强全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全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作为日常工作重中之重,持续聚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各方责任,着重在解难题、建机制、抓长效上下功夫、见成效。要督促学校开学前对学校食堂内外环境进行全面清扫,彻底清洗所有餐饮具、工具、容器、设备,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清查食品仓库,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食堂布局不合理、硬件设施陈旧老化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推动提高学校食堂热力高温洗碗机的配备率,建设与供餐规模、供餐形式等相匹配的餐用具消毒房。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并会同教育、财政、卫健、公安等部门,每学期对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等至少组织开展1次联合检查,通报检查情况,督促问题整改。各地教育部门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60分以下的校外供餐单位,要把其列入“负面清单”进行惩戒。各地公安机关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落实案件双向移送,及时依法打击各类涉校食品安全犯罪。
开学前后,各地要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你点我督”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及学生代表等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推动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各地食安办要定期组织开展风险交流会商,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协作及通报闭环机制,增进信息互通,加强工作交流,形成监管合力。 |
相关阅读: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