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大学城频道 > 教育频道 > 头条资讯 > 正文

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若干措施》

2024-12-11 15:06   来源:微言教育  责任编辑:黄硕思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强教师待遇保障,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文件从医疗健康、文化提升、生活服务、住房保障及其他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尊师惠师举措。具体内容一起了解——


尊师惠师举措


各地教育部门应每年组织教师免费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辅导等服务,建立教师健康档案。


鼓励各地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开展面向教师的健康宣教等服务。


在文化提升方面


鼓励支持各地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少年宫等公共文化设施和游览参观点,对教师提供减免门票等优惠措施。


大力开展教师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师精神文化生活。


在生活服务方面


鼓励相关企业为教师提供专属优惠活动。


鼓励相关国有商业银行为教师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教师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给予减免优惠。


在住房保障方面


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促进解决教师住房困难。


在其他方面


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依规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为教师提供尊师惠师服务。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