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要!中小学生舞蹈等体育艺术类校外培训安全提醒发布
2023-11-12 16:34 来源:微言教育 责任编辑:黄硕思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近期,教育部联合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全面守护中小学生培训安全。针对舞蹈、体育等以身体训练为主、较易出现伤害风险的培训活动,特在此做出校外培训安全提醒“五不要”—— 一不要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进行培训。孩子培训需要相关专业防护。在亮面瓷砖和水泥地等场地进行训练、未充分热身整理进行训练、无保护进行高危险性训练、疲劳状态下训练等,会增加孩子受伤风险,应该避免。 二不要过早对孩子进行过强柔韧训练。孩子身体发育过程有不同阶段,需科学练习。过早过强的柔韧性训练可能产生孩子器官发育不良、肌肉发育缺陷等问题。 三不要过度对脊椎和腰部做外力挤压。孩子存在个体成长差异,过度进行外界受力、按压、拉伸等关节、脊椎、韧带训练,可能发生骨骼错位变形、关节疼痛等,严重的会影响骨骼生长和发育。 四不要做过高难度系数的训练。练习身体腾空翻转、下腰、掰腿、劈叉等动作需有系统化的专业训练基础,并在专业人员指导和成人看护下进行,不适合初学者和非专业人士。专家建议未满10周岁的儿童慎做“下腰”等脊椎、腰部身体训练,避免出现伤害。 五不要让孩子练习与身心健康不符的内容。教学表演内容应符合不同年龄段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所选作品避免出现暴力、血腥、色情等少儿不宜的内容,要积极培育孩子向上向善向美的力量。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牵挂!再次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们,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根据孩子自身兴趣爱好、年龄特点、身体状况等,综合考虑是否参加培训或选择哪种培训项目,不盲目、不跟风,要随时关注孩子身体情况,如有不适切勿勉强坚持;要选择合规的培训机构,看机构办学许可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师资队伍和课程教学是否规范,场地设施是否安全合格等,务必选择正规机构,为孩子的身心健康多一份安全保障。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