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督导组对福州市开展“对市督导”
2021-11-12 23:54 来源: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责任编辑:王晓瑜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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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和《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相关规定,按照福建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市督导”工作部署,近日,省教育督导组对福州市政府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实地督导评估工作。 实地督导期间,督导组既督查市级政府及部分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也查看各级各类学校与政府、社会各方面协同育人机制落实情况;既发现先进经验典型,也查找存在问题不足,重点督查党的教育方针和“双减”政策落实。督导组听取福州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汇报,先后召开8场各方面代表座谈会,走访市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等市县两级19个相关部门,核查71所各类学校(幼儿园),并根据问题线索明察暗访部分学校,核实有关问题。 督导组实地走访 实地督导结束后,督导组在福州召开反馈会。会上,督导组充分肯定了福州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主要做法与成效,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反馈意见指出,福州市实施“强省会”战略中,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位置,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全力建设教育强市,为“强省会”战略助力赋能。 据悉,“对市督导”是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评估,是教育督导分级督政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督导设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教育工作,加强教师待遇和教育保障,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情况。 本次“对市督导”,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和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的基本要求,是福建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和对县“两项督导”制度修订之后,首次系统有序落实落细省、市、县、乡四级督政责任的重大举措,对于健全完善分级督政机制、增强教育治理能力、落实“双减”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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