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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通知

2021-01-10 21:37:36 作者:黄硕思 来源:海峡教育报  责任编辑:大学城频道赵海霞   我来说两句

日前

我省发布

《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

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明确将于3月中下旬

发布招聘方案并报名

4月18日

举行全省中小学、幼儿园

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



优秀高校毕业生或高层次人才

可不笔试



全省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指普通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教育部门主管的幼儿园)补充新任教师原则上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各地招聘乡村教学点教师、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我省当年度毕业的公费师范生以及到省外招聘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通过专项公开招聘确定人选,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每位应聘者限报考1个岗位


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由全省统一笔试,各地组织面试、考核聘用,市、县(区)招聘岗位有空缺的继续实行补充招聘。


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工作,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或县、区)。有关考务工作具体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各市、县(区)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拟聘用人选公示,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等。


面试内容和方法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与教师职业特点,对非师范类毕业的人员除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外,面试时应侧重考查其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各地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各市、县(区)应及时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或县、区),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各市、县(区)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工作。


3月21日至27日报名


3月15日前,各市、县(区)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汇总所辖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3月21日至3月27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各市、县(区)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4月18日,全省统一笔试。


5月19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6月,各市、县(区)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工作。


6月底,各市、县(区)向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及省教育考试院报送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发布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岗位。


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月至8月,市、县(区)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8月下旬,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汇总所辖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聘用人员名单,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

笔试科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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