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分类考试12月3日开始报名
2019-11-25 20:57 罗小春 来源:海峡教育报 责任编辑:大学城频道赵海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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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上周省教育厅发布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相关链接:不用高考也能上大学!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来了~),很多考生就问,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刚刚,福建省教育厅又发布了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简称职教高考)报名通知,确定了报名和录取时间等相关事项。 报考时间 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3日-12月7日 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12月8日-12月11日 报考对象 2020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考对象分为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和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退役军人报名时间等安排另行通知。 下列人员可以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其中不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招委〔2018〕7号)第一条(一)至(四)项条件之一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2.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3.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4.台商子女高中毕业后,在大陆获得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可以在大陆参加相关高职院校分类招考。 六类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报考类别 1.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按照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对应的类别报考。 2.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不分类别。 考试科目 1.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依据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对于应届毕业班学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19年6月参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报考人员选择的报考类别,如与其参加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对应的报考类别不一致的,其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零分计。职业技能测试由全省统一组织,高职院校联合具体实施,测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3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学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对于应届毕业班学生,使用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非补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使用其在2020年1月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全省统一组织,测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3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录取时间 录取工作拟安排在2020年4月。 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且符合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2020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可查看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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