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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奖学金开始申请啦

2019-10-22 17:38:28 作者: 来源:微言教育  责任编辑:大学城频道赵海霞   我来说两句

海峡教育报讯  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开始评选啦~这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设立的国家级奖学金,旨在弘扬宋庆龄爱国主义精神,树立优秀少年儿童榜样。


哪些同学可以申请?如何评选?小编带你了解


↓↓↓


一、设立了哪些奖项?


本届奖学金共奖励1542名优秀学生,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1本、奖学金1000元。


设宋庆龄奖学金优秀组织奖5个,以表彰本届评选组织工作突出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获奖单位将获颁荣誉证书。 


二、评选需具备什么条件?


评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在校学生。


思想品德好,认真践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学习勤奋,善动脑、勤动手,求知欲强,积极进取。诚实守信,遵纪守规,生活俭朴,热爱劳动,身心健康。


2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尽自己的力量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做好事,尊老爱幼,文明礼貌,富有爱心。


3


具有远大的志向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把今天的学习成长、未来的远大理想和祖国的繁荣强盛结合起来。积极向上,不怕困难,乐于进取,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目标。


4


有特别突出的事例,真实感人,为中小学生树立学习榜样。


三、评选流程是什么?


本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分为七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年10月至11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学校组织推荐、申报和公示候选人。


第二阶段(2019年12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12月31日前,按《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奖名额分配表》规定名额,将获奖候选人《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2名重点推荐学生事迹材料、《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各地申报名单汇总表》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宋庆龄奖学金办公室。


第三阶段(2020年1月至3月),宋庆龄奖学金办公室对各地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依据评选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同时,根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情况,确定优秀组织奖名单。


第四阶段(2020年4月),优秀组织奖及获奖候选人名单在教育部、中国福利会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优秀组织奖及获奖学生名单。


第五阶段(2020年5月),宋庆龄奖学金办公室组织编写《成长的榜样》电子书。筹备宣传报道、颁奖和实践营工作。


第六阶段(2020年5月至6月),举行奖学金颁奖仪式和实践营活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派出1名相关负责同志作为带队老师,与本地区2名重点推荐学生共同参加。主办单位将为获奖学生代表及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颁奖。宋庆龄奖学金办公室承担获奖学生代表参加实践营期间的所有相关费用,并根据各地路程远近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带队老师的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承担。颁奖仪式及实践营活动具体安排由宋庆龄奖学金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七阶段(2020年7月至10月),由宋庆龄奖学金办公室组织将证书和奖金发放至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专人接收并组织下发,确保及时送达每位获奖学生,所有发放工作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同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加强对他们优秀事迹的宣传报道及组织学习。获奖学生优秀事迹选编《成长的榜样》电子书,可在三家主办方网站上下载阅览。


四、评选要求是什么?


■ 1.认真做好确定候选人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学校发现学生中的先进典型,结合名额规定和小学初中比例、城市农村比例,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候选人原则上小学和初中阶段的名额各半,并与所属各地区学生比例大体相当,应注意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往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当选本届候选人。


■ 2.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申报工作。各地确定推荐人选后,必须在被推荐人所在学校,家庭所在地社区、村等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同时,应公布学校、县(区)和省(区、市)三级负责此项工作单位的举报电话,接受监督,确保推荐申报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 3.认真填写报送材料。候选人及所在学校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填写《第十四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主要事迹”一栏要通过生动鲜活的事例来讲述学生的优秀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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