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教育 > 教育资讯 > 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温馨提示:校外培训消费需理性

2024-03-15 16:56   来源:福建教育微言  责任编辑:黄硕思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家长朋友们:

值此“3.15”之际,关于在校外培训消费中如何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我们向您作出如下建议和提醒。

一、违规机构不可选

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应该在办学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审核意见书或办学许可证、师资情况、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请勿选择证照不全、资质不符、收费超标、场所不安全、不签规范服务合同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培训服务,避免“退费难”“卷钱跑路”等资金风险和孩子人身安全风险。

二、过度培训不科学

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建议家长朋友们对孩子的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进行合理安排,充分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因过度参与校外培训给孩子增加负担,影响孩子的全面健康成长。请家长朋友们尊重科学的学习规律,尊重孩子意愿,理性鉴别和抵制各类制造焦虑的学科类培训广告营销诱导,谨慎决定是否有必要参加校外培训,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

三、理性消费不“踩坑”

校外培训本质上是一种市场化的服务,校外培训机构为了盈利,往往会针对家长心理特性使用一些营销手段,请家长朋友们提高警惕。根据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费用,且不超过5000元。但培训机构常常通过虚假、夸大宣传来刺激家长冲动消费,以“多买多赠”“年卡优惠”“充值赠送”等形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超过规定的大额学费,如果家长后续对课程不满意想要退费,或者机构面临倒闭无法上完课时,就容易出现“退费难”“卷钱跑路”问题。

四、用好平台不闹心

家长朋友们可以在手机上下载安装并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和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该APP由教育部开发,APP内显示的培训机构资金受到监管,家长可在平台上查询、选择合适的机构或课程,缴纳培训费用,未上完课程的费用可原路退费。家长朋友们在选择正规培训机构后,务必要求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尤其注意退费条款是否合理。缴费后请索要正规发票,保留合同和缴费记录,作为维权凭证。

五、参与监督不含糊

如有发现身边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中小学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有偿家教等情况,请及时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12345”平台进行举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问题可以根据培训类别向机构所在县(市、区)科技、文旅、体育等部门进行举报。涉及违规收退费问题的,亦可向消委会热线投诉。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衷心希望您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引导孩子全面发展,让我们同向同行,共同守护孩子们健康灿烂的笑容!

小贴士

所谓学科类校外培训,即针对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