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教育 > 教育资讯 > 正文

教育部等四部门:加大“网红”玩具、学生文具抽查检查力度

2023-12-22 17:05   来源:微言教育  责任编辑:黄硕思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为保障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近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全国妇联四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加强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一起看——

通知指出,市场监管部门要压实生产销售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督促电商平台经营者强化平台内经营者入驻资质资格审核,发挥技术机构、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企业依标生产、依规销售,不断促进产品质量提升。要加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以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主产区、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和电商平台等为重点,加大“网红”玩具、学生文具用品抽查检查力度。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制假造劣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强调,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查堵存在物理危害、化学危害、可燃性危害以及不良行为引导的玩具产品和学生用品,为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要指导学校严格校园日常管理,严禁劣质有害产品进入校园。对于集中采购的各类教玩具和学生用品,要建立“双审查”责任制,把牢质量、安全、健康的第一道关口。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研究解决。

通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让学生正确识别和自觉拒绝危险有害玩具,做到不购买、不携带、不玩耍。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产品安全质量知识进校园”活动,会同妇联组织加强包括玩具安全在内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督促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引导孩子科学选择、正确使用玩具和学习用品。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