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教育报记者 林密 今春福州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前启动。 五大“变化”利民便民 ★首次允许2019年福州地区在读研究生,持有效证件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 ★首次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 ★调整简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1页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改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接公安机关核查 ★取消学历证书备案证明,不再提交学历证明等多项纸质材料 近日,福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2019年春季开展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认定范围和条件、网上申报事项、现场确认资格审核、体检等事项作了规定。 点击下图查看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全文 记者提醒 《公告》规定,市教育局负责开展高中、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方式、对象及事项等以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为准。也就是说,户籍在县(市)区的,就向该县(市)区教育局报名参加认定。 相比去年,今年政策主要有五大变化,请看详细解读—— ① 变化一:申请人范围的调整 首次允许2019年福州地区在读研究生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福州地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州地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在福州地区认定;取消各地界定不一的人事关系这一类申请人的认定。 记者解读:按照《公告》规定,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对象为—— 1.户籍在福州地区的中国公民; 2.持有福州地区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3.2019年福州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福州地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州地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5. 驻福州地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首次允许2019年福州地区在读研究生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原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今年初,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② 变化二:首次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 记者解读:申请人只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这大大地减少了申请人以往奔波做《思想品德鉴定表》的辛劳。 ③ 变化三:调整简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1页 记者解读:调整简化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原有5页压缩至1页,并在表格右上方设置了二维码防伪功能,且表格由认定机构生成、下载和打印,不再要申请人提交纸质版了。 ④ 变化四: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改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接公安机关核查 记者解读:原申请表中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再要申请人找相关部门去求证,而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接公安机关核查。 但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⑤ 变化五:取消学历证书备案证明,不再提交学历证明等多项纸质材料 记者解读:减证便民,取消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对学历证明、国考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或省级一网通办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那么,参加今春教师资格认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记者为你梳理—— 认定过程的三个时间段 记者提醒:在校生和其他申报人员的各个时间段不同,请留意。 网报阶段 (1)由就读高校统一组织办理的2019年福州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下同)的申报人员,其网报时间为2019年5月6日至5月15日; (2)其他的申报人员,其网报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至6月19日。 体检阶段 时间:2019年5月16日至6月19日(含)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逾期不办理; 地点:福州市第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52号)。 福州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已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并合格的无须重复体检。 现场确认阶段 2019年福州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现场确认由就读高校统一组织办理,具体地点、时间以申请人所在院校通知为准; 其他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现场确认地点为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会事务类窗口),确认起止时间:2019年7月2日至7月17日(国家法定工作日 中心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2.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申请时身份材料。 (1)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提交《居民户口簿》户主页与个人页的复印件;本市集体户口的,需提交集体户口簿包括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的复印件,集体户人员的复印件还应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应提供《福州市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 (3)以2019年福州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身份申请认定的,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 (4)在福州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福州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在福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台湾居民应提供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 (5)驻福州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或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证者,普通话水平应达二级甲等或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证者,普通话水平应达一级乙等或以上水平。 5. 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7.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属于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9.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经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 10.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在现场受理时申领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如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合格证明上所示一致,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 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3.个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请务必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 4.教师资格认定应由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