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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上线!这8类学生可享受国家资助!

2023-02-22 10:32:27 作者: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官网、福建教育微言  责任编辑:黄硕思   我来说两句

✔ 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

✔ 特困供养、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 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残疾学生

✔ 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 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

✔ 优抚对象子女

✔ 残疾人家庭子女

✔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在新版


《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中


以上8种类型学生


可确认为家庭经济困难


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据了解,新版《办法》是对2019年颁发的《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的修订,综合考虑不同教育阶段、不同群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点,确保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适用各级各类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全省统一、确保认定“精准、科学、规范”的目标不变。本次修订的内容主要集中在认定类型依据和等级、认定方式、认定程序等章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包括以下六个因素:


🔺 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 特殊群体因素。主要包括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一)至(七)类特殊群体情况。


🔺 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 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等情况。


🔺 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 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新版《办法》主要变化在哪?


新《办法》共7章21条,包括总则、认定机构与职责、认定类型依据和等级、认定方式、认定程序、工作要求、附则等。


(一)总则。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进行界定,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基本原则。


(二)认定机构与职责。一是明确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协调小组,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二是明确教育、人社部门承担的具体职责;三是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机构及职责。


(三)认定类型、依据和等级。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认定依据及认定等级。本次修订过程中,一是根据按照现行相关政策,更新了原《办法》第十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孤儿”“残疾人家庭子女”等描述;二是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将认定等级从2个档次修改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等3个档次,与全国资助系统的困难类别保持一致。


(四)认定方式。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比对认定、量化评估认定、学校评审认定、学校调查认定”等4个认定方式以及在不同学段的具体运用。


(五)认定程序。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明确认定工作必须经过“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5个环节。特别要求学校认定时,鼓励通过大数据进行分析,确认资助对象。本次修订过程中,还对技工院校相关表述和申请样表进行了修改。


(六)工作要求。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在认定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强调,着重要求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等。


(七)附则。本次修订过程中,原《办法》第十八条明确了各地具体认定办法需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加强了对各地落实相关政策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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