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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公布!这些学校上榜……

2021-10-14 21:50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责任编辑:王晓瑜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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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公布一批

劳动教育、家庭教育特色校

及典型案例名单

省教育厅日前公布中小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以及第二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名单。

在各地各校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会议研究以及结果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20个案例入选福建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20个案例入选福建省家庭教育典型案例、25所中小学校(园)入选福建省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100个案例入选第二批福建省“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

省教育厅希望各地各校认真学习借鉴入选的典型案例和特色学校(园)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工作特点和规律,创新工作途径和方法,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着力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工作体系,全面提高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工作水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福建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

入选名单

福建省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入选名单

福建省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

入选名单

第二批福建省“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入选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官网

发布通知

确定福建省10个县(市、区)和

66所学校(幼儿园)

为省级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校(园)

福建省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校(园)名单

一、福建省幼小衔接实验区

福州市晋安区

厦门市湖里区

莆田市荔城区

三明市三元区

泉州市晋江市

漳州市长泰区

南平市浦城县

龙岩市新罗区

宁德市霞浦县

平潭综合实验区

二、福建省幼小衔接结对试点校(园)

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省属学校、幼儿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21〕28号)要求,在各地遴选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确认福州市晋安区等10个县(市、区)和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等66所学校(幼儿园)为省级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校(园)。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管理指导。各设区市(含平潭,下同)和相关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试点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幼小科学衔接的重要性,把幼小衔接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抓手,作为贯彻推动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和义务教育“双减”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不断调整完善工作试点方案,建立行政推动、教科研支持、小学和幼儿园实施、家长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工作机制,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改革试点,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以点带面,引领和带动幼小衔接工作递进式区域化发展。 

二、强化保障支持。各设区市和相关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当地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幼小衔接实验区的扶持,在经费投入、师资培训、专业支撑等方面给予倾斜,确保实验区和试点校(园)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为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奠定基础。我厅将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实验区和试点校(园)推进幼小科学衔接试点工作。 

三、加强跟踪指导。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专家组,对所辖实验区与试点校(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和业务指导,落实培育责任,及时帮助实验区和试点学校解决研究实践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确保实验工作有实效、出成果、扩影响。我厅将适时组织省级专家指导组开展专项视导和过程评价,加强督促指导,推广典型经验。实验区与试点校(园)实行动态管理,对实验成效良好、示范辐射较强的给予适当奖励,对改革实践效果不明显的,将视情况停止试点并退出试点名单。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实验区和试点校(园)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通过家长会、学校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科学导向,引导家长自觉抵制违背儿童身心发展的行为,推动形成全社会共识,营造家长支持配合开展幼小科学衔接工作的良好氛围。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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