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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泉州市初中招生方案出炉!

2021-04-30 23:05:47 作者: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大学城频道赵海霞   我来说两句

刚刚,

泉州市教育局发布了

《2021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今年仍全面落实初中免试入学规定要求,

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由教育主管行政部门科学确定

招生范围、核定招生计划,

实行平等对待、同步招生、规范录取。


一、严格落实责任,保障依法招生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本地统筹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要落实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加强对辖区内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的入学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确保义务教育规范健康发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二)巩固提升控辍保学工作。各县(市、区)要继续按照《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台账管理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的通知》(闽教基〔2020〕14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台账管理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的意见》(泉教办综〔2020〕19号)等文件要求,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失学辍学学生工作台账,抓好劝返复学工作,将控辍保学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全方位巩固拓展控辍保学攻坚成果,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三)健全完善特殊群体招生入学政策。要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权利。各地要落实“两为主”“两纳入”要求,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鼓励公办初中学校通过挖潜、扩招等办法扩大招收辖区内的随迁子女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更好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随迁子女转学回户籍所在地学校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要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因素,适当调整居住证办理时间要求;切实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对需要进一步核实居住证信息的,相关学校要及时汇总上报教育主管行政部门,由其统一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核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具体办法和工作流程。


要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健、残联等部门组织专家成立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落实残疾儿童“一人一案”教育安置,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对于因残疾原因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送教和远程教育相结合方式实施送教上门,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益。


要严格执行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要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优化细化入学程序,切实将政策落到实处,不得随意扩大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视同当地居民子女,要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台胞子女凭台湾居民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属县(市、区)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就近入学。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二、严格管理程序,保障规范招生

全面落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规定要求,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由教育主管行政部门科学确定招生范围、核定招生计划,实行平等对待、同步招生、规范录取。


(一)科学确定招生范围和核定招生计划。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立足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户籍制度改革、租赁住房改革试点等,调整和优化中学教育布局,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新增人口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严防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招生片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稳定。招生片区划定或调整,要充分评估和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共识,确保平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稳妥推进多校划片招生改革试点。


民办初中学校原则上在县域范围内招生;属于市教育局审批或寄宿制学校的,可在学校申请并经我局批准扩大的范围内招生,但一般不实行全市范围招生。2021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范围(附件1)。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消除大班额规划,初中每个班级控制在50人以内,确保初中起始年级不出现56人及以上大班额,51-55人班额比例按规定控制在10%或15%以内。对辖区内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特别要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和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学校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


要增强公办初中学校布局与资源供给,坚决防止将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各县(市、区)要严格控制公民办招生比例,民办初中招生规模占比偏高的地方,公办初中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县(市、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与民办学校签订“委托协议”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当地办学条件较好、办学质量较高的民办学校承担部分义务教育责任,招收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以及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该部分招生名额纳入本县(市、区)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并向我局报备与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市直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具体招生方案由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报我局批准同意后公布实施。2021年,泉州第一中学(学府校区)、泉州培元中学、泉州第五中学(桂坛校区)面向鲤城区计划招收分别为600人、600人、1300人;泉州第五中学(桂坛校区)面向丰泽区计划招收100人;泉州第五中学(城东校区)计划招收300人;泉州第一中学(东海校区)计划招收800人;华大附中计划招收90人。泉州外国语学校(学府校区)、泉州实验中学(圣湖校区、滨江校区)、仰恩大学附属中学等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数见附件1。


(二)科学确定初中招生方式与程序。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健全公平的入学管理机制,科学制定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初中招生划片入学模式、升学流程及入学办理方式。公办初中学校实施初中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初中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等方式招生,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初中学校同步报名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都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报名招生,允许学生兼报。


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和制定具体操作规则,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并组织公民办中小学校校长、小学毕业生家长等代表及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由派位结果的录取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果一经产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派位结果。


民办初中学校面向本县(市、区)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学校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民办初中学校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指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开发区,下同)和面向外县(市、区)的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公办初中学校实施初中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初中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等录取方式招生的,由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民办九年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未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时,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外校的,按本实施方案的有关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组织录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于2021年5月17前,汇总区域内有小学毕业生的民办九年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名单(随附佐证材料),盖章同意后送至市教育局中教科。


未实施一贯制办学的民办学校,目前在读学生当年小学入学时,经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同意,学校当时已向家长承诺可按一定比例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相应年级可按相应比例校内直升,但必须按照上述一贯制学校的招生录取办法并纳入提前批。该部分民办学校须于2021年5月17日前,将学校所承诺内容(须附佐证材料),经学校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门盖章同意后送至市教育局中教科。从2020年秋季起,未实施一贯制办学的民办初中学校申请一贯制办学的,应在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后,从批准当年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一贯制学校的招生录取办法,并应在小学招生报名时向家长公布。


2021年我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

具体步骤

提前批: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面向其小学部招生。泉州实验中学(圣湖校区、滨江校区)按计划面向中心市区及中心市区以外的部分县(市、区)招生。


第一批:泉州市中心市区地面上的民办初中学校(除泉州实验中学圣湖校区、滨江校区之外)面向中心市区范围内招生。泉州市中心市区以外的县(市、区)民办初中学校面向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招生。


第二批:在提前批和第一批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民办初中学校,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均纳入补招计划,面向经批准扩大的招生范围内进行补招。补招必须严格按本实施方案有关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实施。


已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其他公、民办学校录取。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转入参与对口直升或随机派位招生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或者由生源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相关招生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民办初中学校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全部结束后,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可在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结束后,向学校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门申报自主招生补录并递交其方案,经学校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后按规定自主招生补录,但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公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若拟录取其他公办初中学校对口直升的招收对象,必须经原对口直升学校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同意。


2021年我市初中招生时间安排

各校应于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录入,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确认学籍,并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信息必须统一)。


教育行政部门及公办学校不得限制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就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的招生也不得限制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统一安排的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报名具体时间、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等政策和具体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招生入学信息化管理平台,按“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及疫情防控的要求,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全市公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结果都要上传至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


(三)严格规范初中招生行为。要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严肃同步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公民办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采用笔试或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违反教育主管行政部门规定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信息登记、网上预约等方式进行预报名争抢生源。严格执行民办初中学校收费公示制度,民办初中学校须与录取学生逐一签订《泉州市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附件2),各持一份备存。


2020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不得招收各类特长生。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的招生方案须报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外国语学校经批准招收的外语类学生只能进行相关语言类素质能力测试,不得测试其他学科知识。


民办初中学校照顾对象包括:①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②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③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原则上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民办初中学校上述有关申请照顾对象经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审核后,列入政策照顾生对象,学校随机派位录取计划数为扣除政策照顾生对象后的剩余计划数。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民办学校其余报名对象均须按规定参加电脑派位录取。


2021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附件3)。


三、严格监督监管,保障阳光招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宣传引导。各地各校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按照“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管理体制,落实好民办中学招生管理职责,确保公民办中学同步招生落实到位。各地各校要坚持阳光招生,完善招生公开制度,通过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和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和具体办法;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要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招生入学流程,清理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方便入学手续办理。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的初中招生工作方案须于5月19日前报我局批准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其他县(市、区)的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等配套政策文件于于5月19日前报送我局中教科备案。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于5月17日前报送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其招生简章应包括学校简介、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办学特色、不违规招生承诺等。


(二)建立完善预警和应急制度。建立健全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尽早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招生期间及时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要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协调机制,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加强风险评估和处置应对,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信访投诉,严肃查处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普通中小学招生规范治理和违规招生防控能力。要规范学籍管理,学校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严格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不得招收借(寄)读生,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不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建立或接续学籍档案,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不得将其纳入在校生统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县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和学籍管理情况的专项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公民办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罚。对公办学校,还应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民办学校,可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对监管和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021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范围统计表




2021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本着加强管理、严格审查、规范程序、服务学生的原则,制定2021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报名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或我市小学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含符合报名所在县(市、区)初中招生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等〕


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5日8:30至2021年5月28日18:00


招生范围和计划


2021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范围(附件1)。


报名和录取办法


1. 报名平台: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czxt.qzzk.cn)。全市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都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信息登记、网上预约等方式进行预报名。


2. 报名方式:学生和家长需带身份证及户口本到所在报名点填写《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承诺书》(附件8)后再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自主报名。


如果报名学生属于小学阶段未在户籍地就读、欲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报名的,学生和家长需带户口本及升学联系函(附件5)事先前往报名所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递交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报名。


如果报名学生既有我市学籍又有我市户籍(居住证),可自主选择学籍所在地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地进行报名,但回户籍地(居住证)报名的需参照上述做法。


3. 报名志愿批次设置(志愿样表见附件4)


(1)提前批: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面向其小学部招生(设1个直升志愿)。泉州实验中学(圣湖校区、滨江校区)按计划面向中心市区及中心市区以外的部分县(市、区)招生〔设2个志愿;先按计划面向中心市区招生,再按计划面向中心市区以外的部分县(市、区)招生;若中心市区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数自动转入面向中心市区以外的部分县(市、区)招生〕。


(2)第一批:泉州市中心市区地面上的民办初中学校(除泉州实验中学圣湖校区、滨江校区之外)面向中心市区范围内招生(设5个志愿)、泉州市中心市区以外的县(市、区)民办初中学校面向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招生(根据各县实际设置若干志愿)。


(3)第二批:在提前批和第一批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民办初中学校,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均纳入补招计划,面向经批准扩大的招生范围内进行补招(设5个志愿)。


4.招生派位实施主体:民办初中学校面向中心市区和外县(市、区)的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即:提前批的民办初中学校、第一批的中心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第二批的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市教育局负责)。中心市区以外的民办初中学校面向本县(市、区)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学校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5.录取方式顺序:按志愿填报顺序提前批志愿、第一批志愿、第二批志愿依次分批录取,被前一个批次录取的学生将不再参与下一个批次的录取。派位时,每个填报该批次志愿的学生都会获得一个随机号,学生根据随机号递增顺序排列进行投档。即对同一志愿填报同一所学校的学生是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投档的,学校只有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第二志愿录取不满时,再进行其他志愿录取,以此类推,直到录满为止。


6.报名资格审核:由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登陆平台审核报名学生信息。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报名的,报名时应提供《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附件5)等材料,具体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并公布实施,经审核通过后学生及家长方可登录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双(多)胞胎子女申请以捆绑方式、用同一报名号参加电脑派位的,应填写《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捆绑电脑派位申请表》(附件6),具体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并公布实施,经审核通过后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登录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对学生信息进行捆绑。


民办初中学校照顾对象包括:①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②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③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原则上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上述照顾对象第①类应于5月25日前,将填写的《2021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附件7)及佐证材料报送相应身份认证部门汇总确认。其中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报各县(市、区)人武部或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汇总确认后交由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审核;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汇总确认后交由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报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汇总确认后交由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审核;高层次人才子女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进行网上申报。


上述照顾对象第②③类由民办学校于5月25日前汇总确认后,将《2021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附件7)及佐证材料报送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审核;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将审核后的照顾对象名单及其登记表,于6月3日前送市教育局备案。


7. 网上报名流程


(1)学生和家长在报名点填写《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承诺书》(附件8)。


(2)学生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czxt.qzzk.cn),通过输入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手机验证码、个人邮箱等信息进行注册,同时填报本人的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


(3)系统提示“无效的报名信息”或“未签订相关承诺书”而无法注册的学生,请与报名点联系核实。


(4)学生需要牢记本人设置的登录密码,为以后查询信息、修改信息、确认信息时使用。


(5)学生要按照网页上的说明,准确地填写每一项内容。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刷新填报界面或再次登录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对已提交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其准确无误,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6)申请以捆绑方式参加电脑派位的双(多)胞胎学生应分别注册、填报各自的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各自获得不同的报名号,届时取报名号中较小的进行派位。


8.派位结果分批次通过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发布,学生自行根据账号密码登录查询。


2021年我市初中招生时间安排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收费有别于公办初中学校,学生和家长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前,务必要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根据学生个性、家庭经济状况等实际,理性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前在报名点填写有关承诺的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其他学校录取,并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


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转入参与对口直升或随机派位招生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或者由生源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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