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大学城频道 > 教育资讯 > 正文

泉州教育部门发紧急提醒,事关寒假离泉报批

2021-01-21 22:43:49 作者: 来源:泉州晚报、泉州通客户端  责任编辑:大学城频道赵海霞   我来说两句

海峡教育报讯  从1月22日起,泉州市幼儿园开始放寒假;1月23日起,小学放寒假;31日起,中学放寒假。高校、中职学校也于近日陆续分批放假。日前,泉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发出了《致全市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就做好寒假工作作出温馨提示。


当前新冠疫情在全球仍处于高发态势,境外输入风险持续存在,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病例。泉州市教育部门提醒师生和家长,要稳心态,积极应对。深刻认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不确定性,不能有丝毫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把疫情防控要求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密切关注官方信息,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防疫知识,保持积极乐观心态,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积极乐观面对生活,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全市上下科学防控、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要慎出行,安全第一


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发展动向,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者境外。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本市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提前向学校报批(含目的地、出行时间和返程时间等信息),返泉后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的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倡导寒假返乡所在地为高中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留校(留泉)过节。


不要聚集,高度自律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出门佩戴口罩。少流动、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寒假特别是春节期间,尽量避免走亲访友、参加聚会,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要每天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如实向学校(单位)报告健康状况、出行轨迹,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谎报、不迟报。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排查诊疗。


要讲卫生,人物同防


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疾病的高发期,要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主动防范新冠疫情及其他传染病叠加风险。要坚持随身携带口罩,在公共场所内务必佩戴口罩,保持手部卫生和安全社交距离。要注意饮食卫生,做到生熟分开,煮熟煮透,不食用未经检验检疫食品,审慎购买冷链食品,选购冷链食品时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要坚持勤洗手,搞好居家环境卫生,定期消毒食具餐具,接触各类快递包裹做好个人防护。


要多陪伴,呵护成长


寒假期间,家长朋友要认真履行监护责任,与孩子多一些沟通,给予孩子多一些鼓励,少责骂、少施压,构建和谐温馨的家庭亲子关系。要科学规划孩子假期生活,指导孩子劳逸结合、科学休息、合理膳食,适度锻炼,减少手机、电脑使用时间。要教育孩子注意道路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在家注意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确保健康安全过寒假。要密切与学校交流,发现孩子有安全隐患苗头和不良行为,请务必及时告知学校,共同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


各学校要合理安排春季学期教学计划


认真总结疫情期间在线教学的好经验好做法,统筹春季开学及其教学工作安排,采取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有机衔接,科学安排师生返校前后教学活动,同时做好突发状况延期返校线上教学预案,确保不因疫情影响教学进度。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做好春季开学后2周线上教学(小学低年级、幼儿园居家学习指导)的相关准备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学生校外实训活动。各学校要与师生保持沟通联络,将学校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师生,指导师生及时关注疫情信息;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春季开学、教学计划安排等,及时回应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关切。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