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所高校举行国家奖学金评审会
2020-10-22 23:36:02 来源:福建学生资助 责任编辑:大学城频道赵海霞 我来说两句 |
青春由磨砺而出彩 人生因奋斗而升华 国家奖学金是青年学生的最高荣誉 也是金额最大的国家级奖励 为确保国家奖学金评审基础数据的准确 日前我省多所高校纷纷开展 国家奖学金评审会 福州大学 10月14日,福州大学举行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互审会。会议由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与同学参加了本次互审会。 会上,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通知要求,向大家详细地介绍了互审的方法以及注意事项,强调了互审过程中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在互审过程中,各学院负责人对本次国家奖学金的实际评选情况进行审查,指出了申请材料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相互根据实际情况对提出的疑问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使学校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此次互审对于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程序、提高资助评审的规范性、科学性、公平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学校将不断完善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审程序,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业务水平。 (通讯员:福州大学 颜文朗) 福州工商学院 10月20日下午,福州工商学院举行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学院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席会议并担任评审人员,近200名学生代表现场观摩。 经过各学院的逐层选拔进入本学年的校级17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按照抽签顺序依次上台,现场陈述个人进入大学以来在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的综合表现情况。 经过评审人员公平、公正、公开的量化打分,最终评选出陈晓彤等12名学生作为学校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审批上报福建省教育厅进行终审。 评审会指出,17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均在各方面取得优异的成绩,为学校、社会及群团组织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希望学生继续坚持在思想上永葆先进、学习上刻苦钻研、生活上自律乐观、工作上争创佳绩,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个人全面发展的核心价值标准,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争当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躬身践行者和倡导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忠实践行者和引领者,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而读书。 据悉,在拟上报福建省教育厅的12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中,中共党员占比91.67%,获得省级或国家级奖项占比83.33%,公开发表论文占比58.33%。本次评审按差额推荐的办法,由各学院综合推荐,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定的17名候选人中评选出10名定额,2名差额,上报福建省教育厅进行终审。 (通讯员:福州工商学院 郑丽娟) 黎明职业大学 10月21日下午,黎明职业大学举行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会上,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学习了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文件。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并展开激烈讨论。最终,评选出17名学生作为学校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审批上报福建省教育厅进行终审。 据悉,黎明职业大学各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班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党总支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学院公示”等程序组织评选,共推荐24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参加本次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会。 (通讯员:黎明职业大学 黄爱月) ● 国家荣誉 助你飞翔 ● 国家奖学金是青年学生的最高荣誉 也是金额最大的国家级奖励 我省仅1800多名 特别优秀的高校、中职学生能获得 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教育阶段——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奖博士奖励30000元,获奖硕士奖励20000元。教育部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本专科教育阶段——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奖励8000元。教育部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中职教育阶段——由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颁发。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教育部、人社部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 针对本专科教育阶段,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奖励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年不能同时获得。 |
相关阅读: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