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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有1079名本专科生获得国家奖学金

2019-12-19 20:31:19 作者: 来源:海峡教育报  责任编辑:大学城频道赵海霞   我来说两句

1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布《2018—2019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我省共有1079名本专科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


福建省2018—2019学年度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长按二维码识别查看)


公告全文如下: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的相关规定,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成立了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设立了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部门,中央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报送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评审,现将获奖学生名单予以公告。


希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以获奖学生为榜样,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部


2019年12月12日


什么是“国家奖学金”


我国设置本专科教育阶段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


获奖学生奖励8000元


教育部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因此,不少学生将获得国家奖学金


当作非常大的荣誉


今年7月


财政部、教育部发布


《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


其中规定,从2019年起


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


由5万名增加到6万名


增加的名额全部用于奖励


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学生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同时,首次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每年奖励2万名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除了国家奖学金


我国在本专科阶段教育阶段


还实施多元化资助政策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多种帮助


国家助学贷款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与住宿费,贷款金额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学生毕业后,如因特殊情况导致国家助学贷款无法偿还,可申请还款救助,由国家代为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及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


绿色通道


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第一年就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国家助学金可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申请获得。


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奖励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年不能同时获得。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补偿或代偿标准为每生每年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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