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大学城频道 > 教育资讯 > 正文

福建工程学院与泰宁团县委签订合作共建协议

2019-07-09 16:50:00 作者: 来源:海峡教育报  责任编辑:赵海霞   我来说两句

    海峡教育报讯(通讯员 叶杰 郭英颖) 7月5日下午,福建工程学院人文学院与泰宁团县委在泰宁县图书馆签署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校地共建合作协议。福建工程学院人文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巍、泰宁团县委副书记朱安纬,人文学院实践队指导教师及实践队全体队员出席本次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现场  吴皓/图

    据悉,该协议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重要回信精神,发挥校地双方在人才、信息、平台等方面的优势,搭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发挥人文学院学生学科优势,为泰宁特色品牌“寻找泰味”的建设发展添砖加瓦。

    朱安纬表示,泰宁团县委对此次校地战略合作高度重视,并阐明了泰宁县企业品牌化建设的发展需求,期望双方能在原先合作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扩展合作空间。张巍希望双方在合作共赢的前提下,人文学院的学生能够借助社会实践基地的平台,在实践中认识社会、了解社会、增长才干,在调研中真正做到以所学专业为瓴,以协助“寻找泰味”品牌发展为中心,为泰宁当地经济发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等多项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签约成功  吴皓/图

    此次校地战略合作签署仪式,为今后近一步加强校地双方联系与合作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泰宁将继续为人文学院提供三下乡实践基地和服务平台。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双向互动、优势互补、自由共享、合作共赢,从而达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个体提高的成效,扎实有效地开展新时期的校地结对共建。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