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大学城频道 > 正文

6月10日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开始报名!

2019-06-09 14:22:56 作者:罗小春 李晨曦 来源:海峡教育报  责任编辑:赵海霞   我来说两句

    最新消息!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开始报名了!

    网上报名时间

    6月10日至6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

    6月28日-7月3日

    近日,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获知,我省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已经开展,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1

报名对象

    (一)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人员。

    (二)已报名参加我省今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未被录取,且未报名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三)已报名参加今年我省普通高考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报名。若未被录取,届时可报名参加今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具体另行通知。

2

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我省高职招考的报名条件,详见《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8〕44号)。

3

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6月10日至6月20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扩招专项”,进行网上账号注册。今年退役的军人可于10月份申请补报名,具体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要选择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现场确认点。

    3.报考分“应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往届其它”等六类,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准确选择。

    (二)现场确认

    1.报名确认点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地应于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报名确认点的名称、受理范围、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

    2.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本人须于6月28日-7月3日,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以下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核对)到本人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定、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现场确认时需提交能证明相应身份和职业的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将同步在报名网站公布)

    (4)具备免试录取或免予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或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报考人员本人应认真阅读报名确认点打印的《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上的所有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非报考人员本人不得代签。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签名确认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各地联合开展补报名考生资格审核,教育部门负责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和考生学籍、户籍信息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的身份审核;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界定、身份审核;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的身份审核。

    5.各报名确认点应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完整归档(一人一档),由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备查。逾期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4

考试和录取

    (一)高职扩招专项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志愿填报和考试时间安排在普通高考录取之后,具体另行通知。

    (二)高职扩招的录取由各高职院校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职院校组织补录工作。

    (三)对于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予以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在军队取得的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