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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报记者专业解读教育部中小学招生通知

i.fjsen.com 2019-03-28 15:42:59   来源:

    (海峡教育报记者 张敏)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高中招生等作了要求。

    其中还提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随后,共青团中央在官方微博发布此新闻,网友留言大赞。

    也有网友提问,教育部是禁止办“国学班”?

    其实国学教育、读经班只要是合法的,就可以有。但底线是,这些只能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不能替代义务教育。要严查的是打着“国学”旗号的非法培训机构。

    另外,有些家长将孩子送进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国学班”“读经班”“私塾”,以替代在正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虽然这与让孩子辍学的形式不同,但是本质上是一样的。这些机构既没有举办义务教育的资质,无法保证开齐开足相关课程,按照规定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更谈不上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还有哪些要点?

一起来看

    1、严禁以“国学班”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面,有两个要点: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本地解读:

    目前,福州小学入学,需年满六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公办、民办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方面,要求做到: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县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学校数量较多的区县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

    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各地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本地解读:

    2018年,福州市五城区民办初中招生时,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实行“摇号+自主”招生,且不能录取第二志愿学生。由学校先对第一志愿学生进行初选,确定不少于第一志愿人数90%的摇号对象;招生计划数的50%招生名额先由摇号产生。

    2019年的招生政策目前还未出台。

    3、高中自主招生要在中考后

    在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要求做到:

    各地要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根据学校布局和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确保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升入优质高中比例。

    本地解读:

    目前,福州市优质普高招收定向生的比例就是50%,今后还将继续实行。并明确2021年,将分配到有选择生源初中指标的30%调整到无选择生源初中,其中,市区农村初中10%,其余无选择生源初中20%。

    为发挥定向生政策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的作用,不断提高定向生使用率,从2022年开始,定向生名额全部向无选择生源的学校倾斜。

    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须在中考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

    4、取消义务教育特长招生,普高各类实验班要重新登记

    在规范特殊类型招生方面,明确规定:

    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登记,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严格控制规模,健全科学公开公正的选拔机制,加强跟踪研究和阶段性评估。

    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招生行为,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本地解读:

    目前福州市区有招收“中外合作班”的普高有——福州三中“中加班”、福州八中“中美班”“中澳班”、师大附中“中美班”。

    按照福州市2018年的政策,“中外合作班”已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并且这几所学校的录取要求与同批学校录取要求一致。

    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5、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

    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地方,要合理设置积分条件,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

    流入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开放,避免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转入学校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地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6、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

    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强化义务教育政府保障责任,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督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占比偏高的地方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增加公办学校资源供给,合理调整招生计划,坚决防止将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

    7、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中小学入学通知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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